2026年4月30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GB 26396-2026《洗涤用品安全技术规范》,代替此前的GB/T 26396-2011,当前标准将于2027年5月1日实施。

从“GB/T”到“GB”,一字之差,性质截然不同——这是洗涤用品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安全标准。
对于洗涤行业以及洗衣凝珠这个近年来快速增长的品类,新标准会带来哪些直接影响?我们对照新旧两版文件,梳理了四个关键变化。
一、性质升级:从推荐到强制,没有商量余地
旧版GB/T 26396-2011是推荐性标准,企业可以参考执行,也可以不完全执行。新版改为强制性国标。用标准文本里的话说,它适用于洗涤用品的“研发、生产和销售”。这意味着,从原料采购到产品出厂,洗衣凝珠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满足这份标准的要求。
过去行业里“企业自己定标准、自己发合格证”的空间,被大幅压缩了。
二、原料门槛:一份“禁限用物质清单”来了
这是本次修订对洗衣凝珠配方影响最直接的部分。新标准以规范性附录的形式,首次给出了洗涤用品中禁限用物质的明确清单。以下是清单中与洗衣凝珠配方密切相关的内容:
1、烷基酚及烷基酚聚氧乙烯醚(APEO),包括壬基酚、辛基酚及其聚氧乙烯醚衍生物,限量为总量及任一化合物≤0.1%。这类物质是表面活性剂中可能存在的残留成分,新标准给出了硬性指标。
2、四聚丙烯烷基苯磺酸盐,一种生物降解性差的早期支链型表面活性剂,同样限量≤0.1%。
3、二甘醇、乙二醇,两者均作为溶剂或保湿成分可能出现于配方体系中,新标准将其列入禁用或严格限用范围,同样限量≤0.1%。
4、荧光增白剂,不再是什么品种都能用——新标准规定只能使用QB/T 2953中所列的品种,超出范围的直接出局。
5、次氨基三乙酸及其盐类(NTA),常用螯合剂。新标准并未禁止使用,但要求如果主动添加了,必须在产品标签上明确标注。

此外,三氯甲烷、四氯化碳、过硼酸钠等也被纳入清单,企业需要对照核查。
三、风险控制:制造商要主动“说出来”
新标准新增了独立的“风险控制措施”章节。这个章节不长,但对洗衣凝珠的意义很大。标准要求:当产品使用中存在危险或潜在危险时,制造商应评估风险,对使用条件、注意事项、应急处理等“以易于理解的方式告知”。
标准文本里直接点了一个例子——洗衣凝珠的婴幼儿误食风险。这不是可有可无的提醒,而是写入强制性国标的明确要求。
四、标签标识:该写的必须写清楚
新标准明确:产品中如果主动添加了“次氨基三乙酸及其盐类、酶制剂、防腐剂、杀菌剂、香精”,应在标签上说明。这对洗衣凝珠的包装标签提出了更高要求。过去部分产品在成分标注上比较模糊,新标准实施后,该标的不标,就是不合规。
五、几点值得注意的细节
1、适用范围收窄了。新标准明确不适用于“归类于化妆品和消毒剂的洗涤产品,以及食品用洗涤剂、医疗及工业清洗用洗涤剂”。换句话说,洗衣凝珠这类普通家用洗涤产品,正是在它的管辖范围内。
2、过渡期是明确的。标准发布之日前生产的、符合旧版GB/T 26396-2011的产品,可以销售到保质期结束。但在此之后生产的新批次,必须适用新标准。距离2027年5月1日过渡期不足一年,时间不等人。
结语:洗衣凝珠是洗涤用品行业近几年增长最快的细分品类之一,也是产品形态最特殊的一类——外形软糯、色彩鲜艳、单颗定量、水溶膜包裹。这些特点既是卖点,也伴随着更高的安全要求。
GB 26396-2026的落地,本质上是把这种“更高的要求”从行业自律变成了法律底线。
*免责声明:本文基于GB 26396-2026《洗涤用品安全技术规范》(出版社编辑稿)及GB/T 26396-2011正式版进行对比分析,仅供参考。具体合规判断请以标准正式发布文本及主管部门解读为准。*
